上海中考:2022年上海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前提醒

· 上海中高考

2022年上海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即将举行,考试科目和时间安排如下:

7月11日(星期一)上午 9:00—10:40语文

下午:

14:00—16:00 综合测试(物理、化学、跨学科案例分析)

16:40—17:20 道德与法治

7月12日(星期二)上午 9:00—10:30 外语(8:55-9:00为听力试音时间)

下午:

14:00—15:40 数学

16:40—17:20 历史(仅限参加今年中招录取但尚未取得历史科目统测成绩的考生参加)

<注>:下午参加两场考试的考生须特别注意,两场考试期间考生不能离开考点。

上海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笔试科目考试考场规则

一、考生应讲诚信并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

二、考生参加考试必须凭准考证进入考场,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开考前45分钟打预备铃,最后提醒考生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三、考生进入考场时,允许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水笔、圆珠笔、2B铅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等文具(有特殊规定的科目除外),其他物品放在监考员指定的位置。严禁携带手机(含5G)、智能手环(手表)等移动通信设备、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四、考生进入考场后在考生签到表上签到,并按座位号对号入座,将准考证放在课桌左(右)上角以便监考员核验。考生领到试卷、答题纸和条形码后,应认真核验试卷和答题纸的科目及条形码上的姓名、报名号和座位号,在试卷和答题纸指定位置准确填写姓名、报名号(答题纸反面指定位置准确填写姓名),并正确粘贴条形码。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的答题纸,影响评卷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考生必须用现行规范的语言文字答题。考生答题时,如遇试题字迹不清,可举手询问,但对试题内容不得要求监考员作任何解释或启示。

六、考生必须按照题号顺序在各题目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选择题部分必须使用2B铅笔填涂,作图使用2B铅笔,其余题型使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水笔或圆珠笔书写。不准在答题纸上做任何标记。超出答题区域书写的答案无效,在试卷、草稿纸上答题无效。

七、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纸和草稿纸,不准传递文具、物品等。

八、道德与法治科目实行开卷考试,允许考生携带《义务教育教科书(五·四学制)道德与法治》(六-九年级)教科书,教科书中不得夹带或粘贴任何材料。历史科目实行开卷考试,允许考生携带《义务教育教科书(五·四学制)中国历史》第一、二、三、四册和《义务教育教科书(五·四学制)世界历史》第―、二册参加考试,教科书中不得夹带或粘贴任何材料,不能携带地图册和练习册。

九、参加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测试科目考试的考生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参加道德与法治、历史科目考试的考生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10分钟。离场时须将试卷、答题纸和草稿纸一并交出,不得将试卷、答题纸和草稿纸带出考场。交卷离场后,不得再进入考场,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十、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并停笔,安坐原位,在监考员按顺序收齐全部试卷、答题纸、草稿纸后,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离场。

十一、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行为的,教育考试机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进行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由考点或教育考试机构协助当地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上海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答题注意事项

一、答题前注意事项

1.考生领到答题纸后,须仔细核对答题纸是否有错印、漏印、纸张破损、印刷不清、字迹模糊、行列歪斜等问题,如发现上述问题,须立即向监考员反映,在开考前更换答题纸。

2.考生领到条形码后,须仔细核对条形码上考生姓名、报名号和考试科目信息是否与本人信息相符,如有问题立即向监考老师反映。考生须在答题纸指定位置粘贴条形码,条形码须在条码框内横向粘贴。考生不得对条形码进行裁剪、涂改。

3.考生答题前须仔细阅读答题纸上的注意事项,选择题部分必须使用2B铅笔填涂,填涂方法查看填涂样例。如需对答案进行修改,应使用橡皮擦除干净后再重新填涂;非选择题部分使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水笔或圆珠笔书写,字体工整、笔记清楚;作图使用2B铅笔。

4.答题前,考生先将自己的姓名、报名号填写清楚。

二、答题时注意事项

1.保持答题纸面清洁,答题纸不折叠,不破损。

2.禁止使用涂改液和修正带修改答案。

3.考生须按照题号顺序在各题目的答题区域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书写的答案无效;在试卷、草稿纸或非题号对应的答题区域内答题无效。擅自修改题号作答,答案无效。

4.答题时如需修改答案,可先将原书写内容划去,然后在该题答题区域内重新作答,超出该答题区域的答案无效。

5.考生不得在答题纸非指定地方书写姓名、报名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题纸上标记信息,一旦发现,将作违纪处理。

考前,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考生关注以下内容:

一、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1.请广大考生务必做好个人防护,按要求继续保持居家或家校两点一线。考生家长或同住人也应尽量做到两点一线,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聚餐、不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避免接触有疫情风险的人员和物品。请考生下载并如实填写《2022年上海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见附件1),持续做好健康监测工作。

2.考前3天,请所有考生按规定完成2次核酸检测,其中7月10日必须有一次。考生在7月11日第一天语文科目考试结束后将在考点完成核酸采样(请考生务必携带提前打印好的纸质核酸码),在7月12日考试结束后须回社区完成核酸采样。

各区设有面向考生的定点专用核酸采样点,并统一于7月8日-10日每天上午8:00-11:00提供单人单管、单独标签的核酸采样服务。考生可就近在专用采样点完成核酸采样。专用采样点信息一览表详见附件2,同时各区招考机构也将在网站公布。

3.考生若在考前出现发热(体温≥37.3℃)(指水银体温计腋下温度,其他类型的体温计以此为标准校对,下同)、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前往医院就诊。本市应届生同时告知所在学校,其他考生向报名所在区招考机构报告,各区招考机构联系方式见附件2。

4.考试当天,考生在出发前往考点前须完成一次抗原检测。如有异常第一时间向所在学校或区招考机构报告。

考生应佩戴N95/KN95口罩前往考点。在进入考点时,要在考点工作人员的指引下按防疫要求有序列队进行相关检查,除查验证件环节外考生需全程佩戴口罩。常规考点普通考场考生进入考场就座后,建议全程佩戴一次性普通医用口罩;其他考场的考生,须至少选择外科口罩全程佩戴。

对考前有发热等症状的考生、进入考点时体温异常的考生以及核酸检测筛查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将安排在考点的备用隔离考场中参加考试。

5.请广大考生和家长充分考虑交通、天气等因素,尽量提前出门,为进入考点前的安全检查、体温测量等环节预留充足的时间,至少提前45分钟到达准考证上的考点地址(另有通知的除外)。

6.考前,考生如属以下情况:

(1)确诊、无症状感染或复阳的;

(2)6月20日后出舱的;

(3)明确为密接或次密接的;

(4)处于本市中高风险地区(含14天内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沪)的;

(5)7日内国内低风险地区返沪的;

(6)因突发疫情被封控或身处合围区的;

(7)其他异常情况。

本市应届生请第一时间报告所在学校(其他考生报告报名所在区招考机构),同时请考生和家长(法定监护人)在考前保持通讯畅通,严格按照学校或区招考机构的要求进行考前准备,涉及闭环转运的提前按要求做好考试证件、防护用品及其他个人相关物品的准备。

二、做好考试准备工作

7.请考生凭准考证进入考点,首场考试还须出示《2022年上海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并在进入考场时交给监考老师。

8.考生须注意:道德与法治科目实行开卷考试,允许考生携带《义务教育教科书(五·四学制)道德与法治》(六-九年级)教科书,教科书中不得夹带或粘贴任何材料。历史科目实行开卷考试,允许考生携带《义务教育教科书(五·四学制)中国历史》第一、二、三、四册和《义务教育教科书(五·四学制)世界历史》第一、二册参加考试,教科书中不得夹带或粘贴任何材料,不能携带地图册和练习册。

其余考试注意事项,请考生仔细阅读《上海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笔试科目考试考场规则》(见附件3)和《上海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答题注意事项》(见附件4),并充分做好各项考试准备工作。

9.下午参加两场考试的考生须特别注意,两场考试期间考生不能离开考点。下午第一场考试结束后,考生可在考场监考员的指引下前往考场外的考生物品临时存放点拿取下午第二场开卷考试允许携带的有关资料,请考生注意考试时间和考场所在教室,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切勿走错考场。

应急考点考生原则上须完成当天所有科目考试后方可离开考点,相关考生请自备午餐。

三、营造良好考试氛围

10.希望广大考生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警惕网上虚假信息,保护自身利益,勿存侥幸心理,替考代考已入刑,投机取巧不可取。如果有违规、违法行为都将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附件5)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摘要见附件6)严肃处理。

11.请考生积极配合做好“手机管控”的专项治理工作。所有考生不得将手机、智能手环(手表)等移动通信设备带入考点。考点入口将设手机收纳保管处,各考点将通过考点入口核查、公告、广播提醒等多种方式,杜绝手机带入考点。

开考后一旦在考场内发现考生携带手机,无论是否开启与使用,一律按作弊处理。

四、放松心态轻松应考

12.请考生调整心态,放松心情。考前及考试期间,考生应保持正常饮食习惯,注意饮食卫生和营养搭配。因个人对室温感受不同,建议考生自带一件外套参加考试。

13.考试结束,考生须听从考点指挥,按要求佩戴好口罩,带好随身物品,有序错峰离场,切勿滞留。

14.送考家长在考点周边应避免人群聚集,考试期间应确保通讯畅通。

感谢考生与家长们的理解和支持!祝愿广大考生考出优异的成绩!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咨询电话:021-35367070;咨询时间:7月7日-7月9日(每天9:00-11:00、13:30-18:00)、7月10日6:00-7月12日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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